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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勞資爭議案例(八十五 ):勞工保險爭議
調解日期:106 年1月
調解地點:桃園市勞資和諧促進會調解室
文/桃園市勞資和諧促進會調解人曾惠桔
案例事實:
勞工自96年6月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任職於資方,任職期間資方未加保勞工保險、勞退新制未提繳計90,000元,請求資方給付。
本案爭點
1.不爭執事項:
勞方任職期間自96年6月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,期間因有部分時間待命,短暫離職,
勞資雙方不爭執。
2.爭執事項:
勞方任職期間工資約定,資方主張為每月21,000元,勞方則主張約每月28,000元,雙方仍
有爭執。
調解結果
經調解:
勞方原請求資方未提繳6%勞退金,經雙方會算,資方同意給付,勞方表示同意。
案例分析
- 調解成立(不成立)原因:
- 。
二、調解人見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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